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:原定实施至明年的现有政策——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%阶段性降至1%,将在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。
这是自2015年来,国务院连续三年第五次公布社保降费率的政策。今年4月,人社部副部长游钧透露,前4次降费率政策已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3150亿元。
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。而其中“清欠清缴”一直是企业最关注的问题。
此次新政,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负担?降费率是否影响参保人的待遇?
01
稳就业企业返还50%失业保险费
就业,需要用人单位有足够的岗位需求,而这些岗位需求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。企业的处境自然成为这次研究“就业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关心的议题。果不其然。这次会议发布了一系列针对企业的实质性政策。
为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扩大就业,会议决定,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%阶段性降至1%的现行政策,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。不止于延续降费率政策。此次会议还决定,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,可通过减费方式,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%失业保险费。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,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。
自2015年2月以来,人社部、财政部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%调整至2%,将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费率分别下调至0.75%和不超过0.5%。
2015年来,社保费率调整政策涉及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养老保险等“五险”中的“四险”,而对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也作出了部署。这也意味着,国家已对所有5类社保进行了统筹调整的布局。
02
严格征缴需搭配大幅降低费率
此次降费率的呼声,源于今年8月社保征收体制变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。
8月20日,明确了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。其中明确提出周密安排“清欠清缴”的工作。
实际上,在此之前,广东、辽宁、江苏、湖北等不少地方已经有社保征收单位对企业进行“清欠”工作。湖北一家企业被要求补缴17年社保123167.52元,外加滞纳金27668.73元。
对于因社保征缴可能引发的企业负担增加,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:“企业增加的负担既是企业的负担也是劳动者的负担。如果企业负担过重,这会减少劳动力的需求,对市场产生不好的影响。”
在小编看来,如果税务部门要改变这种状况,进行严格地征缴,需要大幅度地降低社保费率。
03
社保费率总体降幅接近10%
这一次新政,不涉及费率调整的实质内容,但明确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在实施截止时,继续延续实施,且未再公布延续实施的截止日期。
降费率到底给企业减轻了多少负担?深圳一家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民营企业为例,把为员工支付的五项社保费全部算上,每个月企业和个人一共要缴纳的社保费大概在30万元左右,每降低一个百分点,就能节约8000块的用工成本。
今年4月,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,2015年以来,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4次,总体的社保费率从41%降到37.25%,总体的降幅接近10%。游钧表示:“我们算了一下,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。”
社保费率下调,对减轻企业负担确有效果。不过,按照前4次降费率政策的实施,养老保险的费率目前最低仍在19%,为五险费率中最高的一险。所以,要继续减轻企业负担,应该大幅下降养老保险费率。
04
降社保费率决不影响社保待遇
社保基金的账单涉及“收”和“支”,降费率对于社保基金池就是“减收”,那减收后还有力量给社保参保人发放待遇吗?减“收”会不会减“支”?
对于降费率是否影响待遇的问题,人社部官员表示,降费率决不影响社保待遇。“降费率不能‘摁下葫芦起了瓢’,未来随着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成本的变化,各项社保待遇还将逐步提高。”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。
据人社部最新数字显示,1-9月,基本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.93万亿元,同比增长18.2%,基金总支出3.45万亿元,同比增长16.5%。从这个数字看,今年各项社保的总收入大于总支出。
社保降费率降低,企业必然是降低了负担,员工的收入也自然会增加。